开年上演现象级“出圈” 《狂飙》“狂飙”的背后******
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高凯)2月1日晚,39集扫黑除恶题材剧《狂飙》收官,开播以来一路“狂飙”的热度与播放量迎来又一波高潮。
自1月14日开播以来,《狂飙》播出热度一路攀升,在播出平台爱奇艺热度值破11000,打破站内历史总榜最高纪录,同时,豆瓣评分高达9.1,各项成绩遥遥领先。作为2023年开年最火的“出圈”作品,该剧高开高走,以沉实紧张的剧情吸引着各年龄层观众的追剧热情。
在《狂飙》中,创作者选取2000年、2006年、2021年三个时间节点,切入三条时空脉络,借刑警安欣(张译饰)、黑恶势力高启强(张颂文饰)两个角色的人生轨迹,展现了一场跨越20年扫黑除恶的斗争故事。
作为类型题材剧,《狂飙》是反套路的。在正叙、倒叙交叉的庞大叙事中,以角色命运带动剧情发展。剧中两个主人公最初的命运交点充满生活质感与人性的温暖,而随着剧情的展开,二人在交叉碰撞中渐行渐远,戏剧张力拉满。在这样的主线下,《狂飙》突破了一些相关类型作品中对于黑白较量你来我往的平面化展现,而是由人物带动生发出具有生命力的情节脉络,对黑势力形成背后的社会生态、人性异化进行了入木三分的揭示,描绘出扫黑除恶的真实图景。
大胆不失细腻是《狂飙》的另一特色,从“旧厂街菜市场”的一摊一档,到“肠粉”“猪脚面”的热气腾腾,尽管有意模糊掉了真实地域,但剧中充满烟火气的细节描摹还是顺利将观众带入真实的生活审美,正是这些有质感的生活细节,助力唤起观众的认同感。
故事之上,人物的成功塑造令《狂飙》的魅力进一步凸显。安欣和高启强这两个人物之鲜活动人,于同类题材剧集中可称出类拔萃。
作为剧中反派,高启强引发了观众持续的热议。该剧导演徐纪周曾表示,“人物的特征自然和所在地域时代紧密相关,我希望我不仅能塑造出这个反派人物,还能把他与时代背景、社会土壤的关系拍出来。这是有社会意义的。”在观众眼中,高启强在剧中的开端正是一个小人物的现实人生,极易代入,在与安欣的命运碰撞中,他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在阴差阳错中触摸到权力的力量,其后终于为欲望裹挟,走上不归之路。演员张颂文在这一角色的塑造中,奉献了朴实而充满张力,厚重且富有层次的出色表演,赢得观众的高度认可。
相较而言,安欣的人物设定或许不像高启强那样有着浓墨重彩的戏剧性,但正是其内在思想力量成功的呈现才给剧情真正前进的动力。跨越20年,从怀揣梦想略显“愣头青”的青年干警,到满头白发“油滑”谨慎的警局“边缘”人,在张译的演绎下,这一核心人物情感丰沛动人,演员在角色细节处理上无处不在的生活质感更是让其“灵魂”得以落地,令观众深度共情。
除了两位主演的出色表现,作为一部群像戏,《狂飙》里几乎每个主要人物都具备能打动观众的独特魅力。剧集播出中,剧中众多配角被观众主动“挖掘”,因荧屏上的生动鲜活的不同亮点而成为热搜中的“主角”。毫无疑问,即便在“小人物”身上,创作者也避免了脸谱化的处理。正是剧中人自身所携带的生命感,令观众在不同的时空切入点都能感受到其真实可信的存在。
通观全剧,《狂飙》不仅再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酷性和复杂性,亦以现实主义手法描摹出各具特色的人物与人生际遇,以不同方式折射真实生活,最终以正义向善的精神追求与观众达成共鸣。
从故事设定及叙事手法的创新,到人物的鲜活刻画,再到从主题出发对于人性与社会的深层挖掘,对于《狂飙》而言,整部剧集最终因“好看”呈现出的吸引力,或许正是源于创作者对作品全方位的诚意。(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